一男子驾驶小型汽车
行至高速公路某路段时
察觉车辆底盘有异响
随后低速行驶并向左变道
正遇后方车辆行驶至此
两车发生碰撞
致一人死亡、一人轻伤
及两车车损
这种情况下是谁的过错呢?
2024年2月24日晚上10时许,赵某从上海虹桥机场出发,准备驾车返回家中,正好碰到隔壁小区的朋友一家三口旅游回来,面对朋友搭便车的请求,赵某想着反正也是顺路的事儿,还能赚个油钱,一行四人就这样出发了。
当天晚上11时许,刚下过小雨,路面湿滑,赵某驾驶小轿车沿高速中间车道行驶,驶过一截路灯比较昏暗的路面时,突然察觉车辆底盘有响声,仿佛卡到了什么东西,他立即减速向右侧打转向灯,想去应急车道停车检查。
事发现场
由于在反光镜中看到右侧车道有车辆驶来,赵某只得先回到原车道,于是急忙向左打方向盘,此时他的车速已降至5码左右。
但用力过猛
车辆直接四十五度倾斜着
窜到了原车道和左侧车道中间
适逢后面的轿车高速驶来
"砰"地一声
后方小轿车撞上赵某车辆的左侧车门
赵某的车辆直接被撞得原地掉了头
所幸四人均有佩戴好安全带
无明显外伤
赵某立即停车查看情况,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,留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置,与此同时,发生碰撞的另一辆小轿车内形势不容乐观……
赵某驾驶的小轿车
据后方小轿车司机小刘回忆,自己是网约车司机,当天晚上这单四名乘客,副驾驶一人,后排三人。
当时小刘正驾车行驶在中间车道内,突然看到前方车辆停住并亮起双闪灯,于是立即踩刹车,但由于车速较快、刹车距离不够,遂向左变道,没想到对方也以极低速向左变道,斜着出现在车辆前方,自己避无可避,直接撞上了前车左车身。
后方小轿车
尽管120很快赶到现场急救
但已无力回天
小刘后排最右侧座位上的乘客
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;
后排最左侧乘客肋骨、胸骨骨折
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
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
因而发生重大事故
致一人死亡、一人轻伤
承担事故75%的责任
检察机关遂以涉嫌交通肇事罪
依法对其提起公诉
检察官说法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3条之规定: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检察官提醒,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,安全谨慎驾驶。作为乘客,不论是坐在副驾还是后排,都务必要系好安全带。若不慎发生交通事故,请立即停车保护现场,并迅速报警处理,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治伤员,切勿存在侥幸心理。
网友热议
对于该案件的判决
网友们有着不同的看法
有网友认为
前车驾驶员赵某
不应该只要承担75%的责任
并为后车司机喊冤
也有网友觉得
后车司机确实需要担责
"前车打双闪,后车应该减速慢行"
"后车紧急避让也是变道"
"看到前方有问题还没减速"
坊友们开车时
遇到过哪些不合理的变道
欢迎留言说说你的经历~
来源:新闻坊综合自本台《案件聚焦》(记者:钱浩明)、看看新闻Knews、网友评论
编辑:盛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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